领取营业执照后所需办理的后续事项
作者:天津代理记账 发布日期:2022-11-19 00:00:00 浏览次数: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在领取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营业了,其实不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并不能马上开业,接下来就由红印财税小编带你了解领取营业执照后所需办理的后续事项吧。
营业执照领取后续事项:
1、刻章等事项
带领营业执照,到公安机关所指定的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到这里,一个公司的注册就算完成啦。
2、银行基本户开户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都可以通过这个账户来办理。并且每一个公司只能办理一个基本户。
3、记账报税
完成公司注册后,需先办理税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一名会计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公司在成立后的一个月起,需要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企业准备好资料到专管所报到后,税务局将核定企业缴纳税金的种类、税率、申报税金的时间,及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企业日后将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金进行申报与缴纳。
4、缴纳社保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所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的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在这之后,社保的相关费用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除。
5、申请税控及发票
如果企业要开发票,需要申办税控器,参加税控使用培训,核定申请发票。完成申请后,企业就可以自行开具发票了。
6、企业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
注:每年需要做年报的企业是:营业执照上,注册时间为前一年12月31日前的大陆企业。
工商行政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罚款。超过三年未年报的企业,将会纳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纳入异常名录后,企业将无法变更、注销、转股,对外合作时,社会公众可随时查看到该公司的异常情况。同时对法人、高管进行行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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