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及注意事项
作者:天津代理记账 发布日期:2022-11-19 00:00:00 浏览次数: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该怎么注册呢,下面小编就带您来看看吧。
一、注册要求
1、按照相关的要求规定,创业者若是想要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不仅如此,而且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国境内有住所。通常情况下,若是将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此处,我们要记住的是,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而且还需要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想要注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注册这一类型的企业,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注册资本至少需要达到人民币500万元,这是严格规定了的。另外,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注册资本至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应当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二、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两种:一是发起设立;二是募集设立。
(一)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不向发起人之外的任何人募集而设立公司。
1、发起设立的程序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发起人认购股份。
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认购采用书面形式,载明认股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认股数、应交股款金额、出资方式,由认股人填写、签章。认购书一经填妥并签署,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 发起人缴清股款。
发起人在认购股份后,如规定其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估价,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3) 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发起人缴纳首期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4) 申请设立登记。
董事会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时应当报送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其他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自接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
(二)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1、募集设立的程序如下:
(1) 发起人认购股份。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法律、行政法规对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募集资金的用途;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3) 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发起人就股份承销的方式、数量、起止日期、承销费用的计算与支付等具体事项,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发起人就代收和保存股款的具体事宜,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4) 召开创立大会。
创立大会通常被认为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过程中的决议机构。发起人应当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5)设立登记并公告。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登记,并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提交有关文件。
其中,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三、注册后的注意事项
1、企业一旦成立后,必须要按时进行税务报道: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老板认为公司刚注册下来,还没有业务。税务就好长时间不去报道,想着等以后有业务了在做税务报道。其实这个做法是错误的。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止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2、公司即便有会计做账,而作为企业的法人,并不能因此完全不去关注记账报税的相关事宜。你们发现没,很多老板只顾忙着忙公司的大事情,对财务账就不管不问了,认为财务账是会计做的事情。其实这个做法是错误的,公司老板最起码定期要了解一下公司的账目资产和利润表,以防止会计乱做账,被税务下发协查。
3、此外,大家还需要注意的一点在于,没有业务的购买发票属于“虚开发票”。大家切记不要去虚开发票,不然被税务局逮到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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